我的手指微微颤抖,转头去看车外的"冰棺材",却发现公交车已经拐了好几个弯,根本就看不见那个男人--那个我从来就不懂的男人。可笑的是,那个男人却曾经是我名义上的……丈夫。
我将合同和结婚证全部撕碎,打开车窗迎风撒了出去。看着那些碎片混杂在飘飘扬扬的清雪中,我觉得自己的悲伤应该告一段了。
我收起支票,放入贴身的衣服兜里。之所以没有撕碎它,是因为我只是精神分裂患者,而不是彻头彻尾的神经病,我深知我还要活着,还要幸福,虽然后者很难寻找,可我不会放弃。纵使不再相信爱情,可是我仍然要享受幸福!现实教会了我太多东西,其中最重要的一点,就是不能没有钱。
我毅然决定要离开这座城市,重新开始,不再回来。可是,我又能去哪里?要去哪里才能将这里彻底遗忘掉?遗忘掉所有的痛苦与美好?
我的心绪起伏难平,最终还是选择回到曾经居住过的小危楼,去重拾记忆中的一些美好。
我抬头仰望着我曾经跳下来的窗口,看见那里面有人影晃动,却不再是等着我回来的何然与银毛。
看来,房东老太太已经把屋子租出去了。但愿这户人家别像我一样,总拖欠着房费、躲避着水费,最后还在砸了若干块玻璃后,偷偷背上包包就逃跑了。
想到三个人曾经的荒唐闹剧,我的脸上不禁露出笑容。整个人就仿佛在炉子旁烘烤,浑身都暖洋洋的。怪不得有人愿意一辈子都活在回忆里,原来都是在追求曾经有过的幸福痕迹。
我留恋地转开身,不想让自己沉溺在过去而无法自拔。未来的路还很长,我要一个人走好。
独自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街头,直到天色黑成一片,我才借着夜色的遮掩,搭上了最后一辆末班车,赶到了银毛的小五楼。
我小心翼翼地伸出手,在门框顶部摸到了一把布满灰尘的钥匙,心情复杂地打开房门,迈着无声的步伐悄然进入。我没有开灯,仿佛怕惊扰了什么。记忆中三个人一同庆贺何然生日时的欢歌笑语仍然历历在目、清晰如昨。
我踩着自己的影子静静地坐到沙发上,耳边似乎有何然软软的声音,在一遍遍地唤着我的名字。眼前似乎仍然有银毛似笑非笑的眼睛,在嘲笑我仍然忘不了一起嬉笑怒骂的时光。记忆一次次袭击着我的感官,撞痛了我的神经!我却一直无法摆脱这种纠缠,直到第一缕朝阳射进我的眼底,我才恍然惊醒,夜已经过去,我应该离去了。
我站起身,不再去看任何地方,因为每个角落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。
有时候,伤痛会让人成长,让人更能晓得感情难以捉摸的定义。因为不懂,所以执著。若懂了,也许就应该学会释然和不在意。然而很不幸的是,我迄今为止仍然不明白自己到底是懂了还是怕了。
在难以定义的感情面前,我开始理解老妈的疯癫。若非给予了全部,又怎么会痛得不想做自己?每个人可以因为不够深爱所以留有余地,可老妈却是全身心地爱着老爸,所以不能接受背叛。那场感情啊,还真应了一句话:不是你死就是我亡。这么一想,我突然觉得自己并不是很爱银毛。至少,我没想杀死他,或者……自杀。
松了一口气,我想回家了。
第197节:第五十三章老同学"十八"(1)
第五十三章老同学"十八"
其实,十八并没有穿得很华丽,但那身价值不菲的咖啡色休闲装穿在他的身上,真的会产生一种明星效应,在一举一动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视,或者可以说……引起了所有人的欲望。是的,那是一种想要拥有的欲望。
我拉开房门,无声地走出;回身关门时,发现门上贴了一张便条,是邮政快递留下的。我扯下便条,赫然看见上面有我的名字,并且留有快递员的电话号码,让我速速与其联系,说是有我的快递。
我非常纳闷,怎么会有我的快递?细想之下,竟然猛地一震!
我参加雕塑展时,留的就是这里的地址。估计快递员给我打过电话,却因我的手机丢了所以没有联系上我。
我想到这里,忙跑到楼下去找了间话吧。在联系上快递员之后,我又等了两个多小时,终于拿到了一直无主的快递。
我打开后,里面的内容确实让我非常激动,为我灰色的人生照射进了一缕明媚的光亮。快递的内容之一是恭喜我的雕塑作品获得了"艺舟雕塑展二等奖",并邀请我去参加此次获奖作品的颁奖典礼以及雕塑展出;其二则是说本次活动的举办方很欣赏我的才华,想请我去工作!
我从来没有想过,自己有一天会有此等好运,让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会是真的。难道说苦尽甘来就是这个意思吗?
我实在是太开心了,觉得未来似乎又充满了希望。只是一直以来的经验告诉我,无论什么事儿都不可以想得太好,否则到最后失望的只有自己。
但是……据说二等奖有一百万元的奖金可以拿哦。这个……应该不会是假的吧?想一想,我凭借自己的双手可以赚到这么多的钱,还真让我有些忘乎所以。
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,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。
相邻推荐:我家娘子猛于虎 多情少东俏管家+番外 重生之富察皇后 无盐王妃 暖香云绕 驸马爷,公主来找你了! 色遍天下+番外 失忆暴君的白月光(穿书) 穿成年代文里的前妻 嫁病娇后我咸鱼了 大佬的小祖宗今天又拒婚了 锦鲤小娇夫[八零] 相亲对象是只百年老鬼怎么办 蠢东西 浓咖啡淡咖啡 道玄机[修魔] 彼岸有妖(网络版)+番外 我生命里的意外只有你 宇宙最高悬赏令 第一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