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靠,该死的破路,我的拖鞋!”
“……”真是一如既往地煞风景,迟清赫收起分享欲,手电筒一照,笨鬼白嫩的俩脚丫全踩在泥坑里,髒得他犯了洁癖。
“快帮我弄出来!”荣泽命令道。
看笨鬼傻站在泥坑里,迟清赫将光线一转,照着他旁边一块空地,说:“你跟拖鞋黏一起出不来了?边上站着去!”
“……哦。”荣泽反应过来,光脚走到边上站着,见迟清赫蹲下去捞出两只髒兮兮的拖鞋,嫌弃得直皱眉,“髒死了。”
迟清赫把拖鞋扔过去,甩掉手上的泥水,也是嫌弃得不行。这笨鬼没一刻能消停,长这麽大应该挺不容易。
“都是你的错!”荣泽麻溜地甩锅,“谁让你掏鸟窝了,鸟有什麽好玩的!”
迟清赫:“……”都哪跟哪?还给鸟打抱不平了。
荣泽哼着气穿上拖鞋,清洁魔法一使,脚和拖鞋瞬间干干净净,眉头舒展了,谁知面前伸过来一只泥手。
“给我弄干净。”
“不给,你回去洗澡。”他扭头拒绝,自顾自往前走。
小白眼狼,迟清赫看透了,大步追上去,“也行,我擦你衣服上,你衣服都我洗的。”
“滚犊子!”荣泽咧着嘴乐,撒丫子就跑。
“慢点,别摔了!”迟清赫操碎心地跟上。
人字拖跑不快,荣泽没跑一会儿便停了,回头看到迟清赫髒污不堪的裤腿和鞋子,莫名觉得人类真可怜。
寿命短暂就算了,活着的大部分时间,都用来工作赚钱,买菜做饭,洗澡做家务,完全用不了魔法,多没意思。
迟清赫过着这样没意思的生活,真可怜啊。
正走着,迟清赫忽感自己被一股神奇的力量包围住,但肉眼看不出任何异样,那感觉来得快去得快。
等他再走一步,发现西裤变得干爽,鞋子里不湿了,而沾着污泥的髒手,也变得干干净净。
荣泽抢过迟清赫手里的手电筒,来回照着他的裤腿和鞋,高高在上地说:“知道做我的宠物有多荣幸了吧?只有你。”
这麽会讨人喜欢的开心果,要怎麽放手。
迟清赫舍不得,这一刻想的却是,尽快联络莱恩,管对方在哪儿度假,得赶紧把笨鬼送走,送走就不惦记了。
“非常荣幸。”他说着先往前走,边走边夸血族的魔法便利。
“还有别的魔法呢。”荣泽是绝对不会告诉迟清赫,血族的魔法书中,自己只学会一些皮毛,对战斗一窍不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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