魔修们很喜欢吃。某一天,它摸到自己敞开的脑袋,黏糊糊一团掉出来——是它的脑子。魔种没法思考,被迫接受耳边的声响。沙沙,沙沙。它的骨头钝在锅里,魔修正在啃。魔种自己爬进锅里,魔修哈哈大笑。透过锅中血水,魔君看见自己——瞳孔像针,比血还红。像那仙君的剑穗,火红,晃动,越扩越大,针成了剑。魔种捞出自己的骨头,捅穿魔修。后来它成了魔君。后来,魔君的手下都猜测——帝尊是不是因为魔生太俗套,活腻了,就最喜欢养有趣的人,演有趣的故事。他喜欢不怕他的,这样演得更新。谁害怕,他就杀掉他们。方恪就很有趣,他怕魔君,但演不怕。该死。方恪就是“救”它去魔界的仙君。方恪跳进裂隙后,魔君用自己的心魔折腾自己,编织梦境,与方恪对话,他有点想方恪。他撕开时间裂缝,砍下脑袋放进去,被乱流吞灭,又再放进去一个。可还是找不到方恪。脑袋一个一个砍,天机一点一点偷,修为一次一次掉,总算有一天,护法来见他。令孟最后一次唤他“尊上”:“你沾上人味,就不该当魔了。”魔君死前光怪陆离。不可抗拒的力量拉扯他、撕碎他、扭曲他。经脉在烧,烧到头,只剩冷,淤在五脏六腑里。他知道那是回忆幻化的梦魇,二重境方不醒死后,魔君“帮”他仔仔细细、清清楚楚回忆过。五百八十一次死。六百年前。……述归又被境中人杀了一次。他低骂几句,打坐调息。述云真是疯了,将他困在本族幻阵中,这是第一百次境。述归才渡劫回来,不到十年,述族问天,非说少主能成神,从此他过上昼夜不眠的日子,阮行笑他比驴更惨,述归又气又烦,被逼紧了,每次母父不在,就偷偷在书斋睡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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